第287、288章(合并章) 搁谁谁也不会认 (第2/3页)
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至今未满五年,其构成累犯,应从重处罚。
曾学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,我们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。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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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至今未满五年,其构成累犯,应从重处罚。
曾学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,我们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。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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